【曉角實驗室】使用場地/服裝/道具程序:
曉角實驗室之使用是以非牟利、非商業用途性質,推動本澳演藝活動之發展為目的。藝術團體如需舉辦各項課程、排練或其它相關藝術表演活動等,歡迎聯絡我們。
- 請聯絡劇場負責人選擇檔期,檔期落實隨即遞交填妥的使用場申請表。
- 申請表必須列出使用場地日期、時間、預計使用人數、使用場地目的、所需設備(如特殊舞台燈光及音響)及活動內容細則資料等,以備審核。
- 團體負責人將於由申請日14天內審核申請場地之活動內容細則,並回覆申請者。一經核實請於7天內辦理確認手續、並繳付場地使用費用之50%作為訂金,如不按時使用,必須三個月前通知,否則訂金不予發還。
- 本劇場演出以60位觀眾為上限。
- 使用團體必須要購買演出團隊之人員保險。
- 使用團體在使用場地時,請出示由劇場負責人簽署之有效場地使用表格。
- 如遇八號風球以上或不可抗力的意外情況,劇場暫停開放,費用恕不退回。
- 服裝與道具之使用費用則視乎該物品之新舊及價值而定,詳情請與劇場負責人接洽。
- 本劇社對非牟利團體採取收費如下:
場地設施 | 使用費用 (兩台冷氣) |
不使用冷氣 |
排練時段 (不備燈光及音響) |
澳門幣 100元 / 每小時 澳門幣 1,000元 / 全日( 0900-2400) |
澳門幣50元/每小時澳門幣500元/全日 (0900-2400) |
演出時段(基本燈光及音響) | 澳門幣 600元 / 每場不多於4小時 | |
基本燈光音響器材 | 澳門幣 700元 / 一週內之整個演期(超過一週,費用另議) | |
技術支援費 | 澳門幣 500元 / 一次性收費(適用於使用劇場燈光音響者) |
10. 使用團體必須於使用後十五天內繳場地使用費用及遞交演出劇目之相關資料﹝如照片、場刊、宣傳單張、海報等﹞乙份,以作記錄。